综合保税区管理中心

一、机构编制:编制17个。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综合管理部3名,企业服务部3名,建设管理部3名,监管部4名,审批部1名。

二、机构职能:负责出口加工区转型发展的研究和推动,模式创新;协助驻区海关、检验检疫等监管部门推动监管创新;负责园区招商工作;负责园区内落户企业的日常管理、协调和服务及园区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园区内市政项目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所管辖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负责企业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安全生产等事务的日常监督和协调,在建企业的现场监管;负责园区内企业的税收属地化工作;负责园区内道路、雨污水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河道、绿化、市容环境等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园区内“两新”党组织建设工作。 

三、岗位职责: 

1、综合管理部 

(1)负责中心的行政、档案管理、后勤、党群、工会、财务; 

(2)联系驻区海关、检验检疫等监管部门; 

(3)负责出口加工区内“两新”党组织建设工作。 

2、企业服务部 

(1)负责出口加工区内落户企业的日常管理、协调和服务、统计工作,园区社会稳定工作; 

(2)负责领会上级职能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出口加工区实际情况进行政策研究,推动园区转型发展;

(3)负责出口加工区转型发展的研究和推进,负责各项试点政策的宣传和推进; 

(4)负责做好出口加工区内政策宣讲、招商招税工作; 

(5)负责中心文字材料及与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的日常联系,完成其他需要综合服务科配合的工作; 

(6)负责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税收属地化工作。 

3、建设管理部 

(1)负责园区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负责对绿化养护、河道保洁、道路保洁、泵闸管理、雨污水管道的疏通等市政设施的物业维护开展监督和考核; 

(3)负责对落户企业实施市政配套的接纳、开设的审批和管理; 

(4)负责园区内防汛防台工作; 

(5)负责园区内已建成的各类基础设施的维修; 

(6)配合职能部门对园区内企业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开展日常协助以及监督和协调。 

4、监管部 

(1)协助驻区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开展监管工作; 

(2)负责进出区监管货物场站查验、卡口过磅工作。 

5、审批部

 负责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加工贸易审批、临时进出区业务审批、项目立项及外商企业落户审批等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