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进一步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备孕期、怀孕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呵护关心,解除青年职工“孩子无人带”的后顾之忧,松江区总工会根据市总工会开展女职工幸福关爱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现实施两个助推计划,具体方案如下:
一、“爱心妈咪小屋”助推计划
(一)补贴对象:
2017年10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建立的爱心妈咪小屋,优先补贴机关企事业单位内新建的爱心妈咪小屋。
(二)补贴标准:
市总工会对每间新建爱心妈咪小屋提供10340元建屋补贴(其中340元专用于为新建小屋订阅2019年全年的《劳动报》)。
(三)操作流程:
1.新建立的爱心妈咪小屋按照10000元标准购买小屋建立、运行过程中所需的固定资产及物品等,主要范围为:软座沙发、空调、电视机、空气净化机、电冰箱、奶瓶消毒机、CD/DV/MP3台式播放机、紫外线消毒机、电热水壶、按摩器和辅助女职工休息、哺乳的设施、物品等。
2.各爱心妈咪小屋要做好补贴资金所购固定资产入账工作,对使用助推计划补贴购买的物资须粘贴市总工会统一制作的标志,并做好购买物资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各小屋应于2018年7月15日前向区总工会提出申报助推补贴申请,7月16日-9月10日,区总工会将对申报补贴的小屋进行实地审核。
3.2018年9月15日前,区总工会凭《女职工幸福关爱行动爱心妈咪小屋项目申领汇总表》、以及《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向市总工会申领补贴。区总工会根据实地审核结果给予区级配套资金。区总工会对已挂牌的小屋运转满一年,根据考核结果给予2000元日常运行管理经费补贴。
4.2018年11月-12月,为申领成功的小屋配送2019年全年的《劳动报》集订分送单。
二、“亲子工作室”助推计划
(一)补贴对象:
2018年1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建立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内的亲子工作室。
(二)补贴标准:
1.寒暑托班:按照托管人数和时间给予补贴,具体见下表:
时间/人数 | 20人以下 | 21-50人 | 51人以上 |
4周以下 | 1万元 | 2万元 | 3万元 |
4周及以上 | 2万元 | 3万元 | 4万元 |
2.晚托班:
托管人数 | 20人以下 | 20人及以上 |
补贴金额 | 3万元 | 6万元 |
3.全日托班补贴金额为10万元。
4.应急托班补贴金额为1万元。
(三)补贴范围:
补贴资金可用于亲子工作室消防、卫生、监控安全设施等的购买、安装,看护人员工作津贴以及购买承接看护责任的第三方服务等各项与亲子工作室相关的费用。
(四)操作流程:
1.各亲子工作室所在单位工会于2018年7月15日前向区总工会提出申报助推补贴申请,7月16日-9月10日区总工会对申报补贴亲子工作室进行实地审核、检查。
2.2018年9月15日前,区总工会凭《女职工幸福关爱行动亲子工作室项目申领汇总表》以及《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向市总工会申领补贴。
各街镇(开发区)总工会、各委、局、直属公司工会要加强对两个助推计划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督查,强化对爱心妈咪小屋和亲子工作室日常运营、管理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对实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区总工会。
附件:1. 附件1女职工幸福关爱行动爱心妈咪小屋项目申领汇总表
联 系 人:开发区总工会 许慧霖
联系电话:67790662
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