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发布日期:2017-04-20 字号: T| T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除依法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上海市松江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松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海松江”(网址:www.songjiang.gov.cn)进“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查阅,也可以在松江区档案馆(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 、松江区图书馆(松江区龙兴路88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乐都西路867-871号)等《指南》发放点查阅及领取。


主动公开


1、查询方式


本区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上海市松江区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上海松江”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在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松江区档案馆、松江区图书馆进行查阅。


2、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区主要采取在“上海松江”网站上公开和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收藏】 【打印】 【关闭